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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征集托育服务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3-08-08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阅读量:

为进一步优化宁夏托育服务工作的品牌效应,提升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的发展,提高社会各界对托育服务的关注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良好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托育服务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8月8日)起15个工作日。

二、作品要求

(一)品牌名称由3-4个汉字组成,结合婴幼儿照护元素,体现宁夏特色,Logo设计具有较高欣赏性和艺术性,符合现代人的审美、社会心理和禁忌。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应当相互呼应,简洁美观。

(二)作品必须是未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三)作品设计要求主题突出,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传播,可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

(四)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三、投稿方式

(一)自主报名,地域不限,可同时提交多套作品。设计者需提供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若团队合作需注明所有合作者信息。

(二)活动只接受电子邮件形式投稿,邮件主题注明“宁夏托育品牌名称和 Logo设计方案征集”,电子稿包括品牌名称、Logo设计图(彩色A4纸张规格,清晰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矢量图源文件、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含设计意图、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

投稿邮箱:nxrkjtc@126.com

四、其他事项

(一)品牌名称相同者以投稿时间为准,先投稿者中奖,

(二)主办单位对获奖的投稿作品拥有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者有义务配合主办单位对作品进行修改或二次创作,同时作者不得再用该作品或将加工后的作品提供给他人。

(三)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征集活动共确定入选作品1个,支付作者劳务费3000元。

(五)主办单位对此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