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推荐自治区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和补充电话通知,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增补一个岗位学雷锋标兵名额。按照通知要求,经推荐研究,拟补充推荐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邹艳为岗位学雷锋标兵。
现予以公示,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举报。公示期为2020年1月11日—1月15日。
联系人:李雪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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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