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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假期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2-10-01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阅读量:

9月30日,银川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假期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出现部分隐匿性传播并呈现点状散发和聚集性疫情以及双毒株并存特征,疫情走势存在不确定性。我市将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溢”和“三个结合”的要求,慎终如始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原则上非必要不离银,确需出行,避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倡导职工本地度假,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

二、交通检疫卡口严格落实来(返)银人员“一扫三查”及测体温、戴口罩、“落地双检”“分类推管”等管控措施;落实货车司乘人员“即采即走即追”要求。

三、各社区(村组)加强返乡人员网格化管理,主动开展排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区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来(返)银人员,必须在抵银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在入银卡口落实“双检”措施,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得瞒报、谎报旅居史,并按照规定落实管控措施。

四、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密闭场所的管理,对电影院、剧场(含密室逃脱、剧本杀等)、KTV、舞厅、洗浴、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酒吧、网吧、棋牌室等密闭空间公共场所以及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等特殊场所采取临时关闭措施。其他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场次间隔、通风消毒、测温验码等防控措施。

五、各县(市)区要加大公共场所的管控,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和机场、客运车站、火车站等交通场站应严格实行戴口罩、测温、验码通行,商场、超市推荐顾客自助扫码支付结算,减少聚集,缩短排队时间。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达不到封闭管理条件的暂停施工。

六、各县(市)区要紧盯人员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民俗、展销、促销等群体性活动,不得举行游园、庙会、集市等群众性活动。已经筹备召开的一律延期或取消,确需举办的,按照现行活动严格审批权限报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疫情波及的重点区域人员不得参加有关活动。假日期间严禁举办宴会、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杜绝大范围家庭聚餐和走访串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七、各县(市)区要加强零售药店监管,药店要对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扫码,并要求佩戴口罩,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按照辖区要求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同时,从即日起至本轮疫情结束期间,各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要每日进行一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未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异常的不得上岗。对擅自售卖“两抗一退”药品的药店,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校园疫情传播,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学机构暂缓线下教学,具体开课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所有高校和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具体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决定。

九、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强化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务人员充实预检分诊点力量,询问症状体征、流行病学史、初步排查等,重点要询问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体征,以及是否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有无疫情高发地区旅居等流行病学史及传染病接触史。加强发热门诊和患者的管理,发热门诊要24小时接诊,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生不得推诿发热患者。对所有发热患者均登记造册,对转诊患者要详细记录转诊相关事项(如转诊时间、转诊医院、接诊医生等),落实发热病人留院观察、筛查排查制度,加强发热患者管理追踪。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采取全封闭就诊流程,原则上所有诊疗活动全部在固定区域完成。对所有患者询问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等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发热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发热门诊。对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私人诊所、民营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接诊发热患者,并为其诊疗输液,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加大健康码管理力度,加强对密接、次密接、中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外省返银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人员进行健康码赋“红码”或“黄码”管理,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银人员和“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红码”人员立即通知属地落实管控措施,“黄码”显示“应检未检”“落地即检”“入宁人员”限制其进入公共场所,并督促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打卡后自动转为“绿码”。对瞒报、谎报、迟报,或者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单位工作人员要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全面落实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对于重点岗位人员要按照应对疫情的有关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集体活动和聚餐活动,坚决避免非战斗性减员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驻单位办公。

十二、加强小区门禁管理和值守力度。各小区门禁值守人员应严格规范出入管理,时刻督促小区出入人员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及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提醒外省返银人员主动报备和完成入宁核酸,发现问题及时向社区报告,始终做到守护“小门”不松懈,当好疫情防控的“守门员”,严防筑牢小区疫情防控第一道屏障。

十三、加强景区景点管理。有疫情县区的景点景区原则上暂不开放;开放的景点景区严格落实“限流、错峰、预约”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入景点景区游客通过线上预约,每日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进入景区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区外入宁人员同时查验入宁后首次核酸阴性证明,正确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配合安保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游客如有发热症状,谢绝入园;在景区内需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景区巡保人员需引导到位;加强各个景区休息区域的消杀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加强员工管理,景区所有员工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立健康档案和员工台账,定时查验员工核酸检测结果,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压紧压实主任责任,严格落实集中居住、核酸检测、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十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