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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10-28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个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于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xlljk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银川市凤悦街159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三、将有关意见传真至联系电话:(0951)5019185。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