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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申报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7-06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阅读量: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委属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医药卫生学(协)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办法》(宁卫科教〔2012〕12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满足各单位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需求,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计划开展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影像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中医、中药学、院感防控、医德医风、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一)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自治区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自治区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自治区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6.需要在基层推广的适宜技术。

(二)项目的负责人应为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内容必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项目负责人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I类和II类申报项目分别不超过1项。已申请获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办单位

自治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学会(协会)和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获得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

自治区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区县(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医药卫生学(协)会。

自治区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厅(局)直属医疗机构、委直属各单位。

市级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布后,报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

四、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流程

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备案和网上公布。申报步骤如下:

1.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nxyxjygl.wsglw.net)。

2.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 

3.登录系统后,在“省级项目申报”模块,选择项目申报与备案,点击“新项目申报”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填写项目信息并保存,逐页填报后保存信息。申报多个项目可重复此操作。

4.“新项目申报”菜单中,已填写并保持的项目可以点击“编辑”按钮进行内容修改,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上报项目列表。

5.各市、县(区)级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自治区级项目需经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最终审核。

(二)项目申报填报要求

1.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

2.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标准名称;

3.自治区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方式可选择:培训班、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每4学时授予1学分;

4.自治区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方式可选择:培训班、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每6学时授予1学分。

五、项目公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7月底前对评审通过的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予以公布。公布渠道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http://nxyxjygl.wsglw.net)。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项目承办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于7月10日之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需严把项目质量关,严把项目审核关,严把项目申报关,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择优确定。

(二)评审通过并公布的继教项目,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按项目举办前登记、二维码或人脸识别签到、授分、举办后反馈的流程开展。项目举办前登记需在举办一周前提交,项目执行反馈在举办后两周内提交,逾期将不予审核,责任由各项目单位自负。

(三)项目主办单位在项目举办后两周内,依据二维码或人脸识别签到、参加项目评价、在线考试的记录给学员授分。学会项目和医院项目不可重复填报,如有发现,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四)今后,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申报一次,年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国家、自治区要求特殊项目需求可随时申报,需在项目举办前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由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执行。


系统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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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王强

联系电话:0951-5054759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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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