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业绩答辩公告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统一评审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卫函发〔2023〕19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业绩答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答辩时间和地点
(一)答辩时间
2024年1月6日-7日。
(二)答辩地点
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应谦楼(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二、答辩程序
(一)现场盲评。评委对答辩人员提交答辩的论文、案例、论著或工作报告等资料进行现场盲评,评价为C等次的不进入答辩环节。
(二)业绩答辩。答辩人通过PPT进行陈述,包括自我介绍和论文陈述两部分,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包括教育经历、工作履历、目前承担的具体工作、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论文(论著)陈述包括题目、选择动机、主要论点论据、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其他案例或工作报告参考论文。陈述结束后,评委围绕答辩人的陈述和提交的解决疑难病例(重大技术问题)实例提问由答辩人口头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根据陈述和答辩情况,结合提交的疑难案例,对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答辩成绩为现场评委所给得分的平均分。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答辩人员需于2024年1月2日前将答辩PPT发送至nxwsjkrc@126.com,PPT以“申报专业+申报资格+姓名”格式命名(如:妇产科+主任医师+张三),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答辩。PPT不得链接或插入视频和音频,大小不超过15MB。PPT中不得出现本人或指导老师姓名和单位名称,单位信息须用“某二级甲等医院、某县级疾控机构”等代替。
(二)答辩人员需在答辩当天上午7:30前到达答辩地点,查询答辩安排。答辩实行全程封闭管理,7:45仍未签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答辩当天答辩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951-6035703。
附件:参加2023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绩答辩人员名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