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医药卫生学(协)会:
为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抓好继续医学教育质量,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的培训资源,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宁卫发〔2024〕2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办法》(宁卫发〔2024〕26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要有科学依据、符合伦理道德原则,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完整性。要围绕推动宁夏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特别是要适应公共卫生、全科、儿科、麻醉、康复、急救、老年医学、中医、中药学、精神卫生和护理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等特点。鼓励申报重大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防控、医德医风、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无实质性专业内容的学术年会、与授课培训无关的工作会议,不得作为继教项目申报、推荐、立项。
二、申报机构
全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社会组织均可申报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申报条件
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反映医学学科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要特别重视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一)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前沿,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
2.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3.填补学科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4.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和适宜技术推广。
(二)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当年实际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得超过2项,且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
四、申报事项
2024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备案和网上公布。
(一)申报途径
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nxyxjygl.wsglw.net)。
(二)申报时间
2024年2月28日24:00至3月15日24:00。
申报日期截止后,无网上申报的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类别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批准。
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批准。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等Ⅱ类学分批准。
(四)项目公布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前对评审通过的2024年度I类、Ⅱ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正式文件予以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严把项目申报质量关,确保申报的项目符合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相关要求。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组织申报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当年获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组织申报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只能依托一家项目单位申报,不得依托多个单位申报。如违反此规定者,均不予立项批准。
(四)不符合继续教育规范管理的学术年会、论坛等工作会议,不得作为继教项目申报、推荐、立项。
(五)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组织要严控继续教育项目规模。线下项目规模不得超过1000人/期,除技能培训实操类项目外不得少于60人/期;对超过200人/期以上的线下项目要从严管理、重点评估。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 马晓燕 0951-5054759
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兰雅婷 0951-6035703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客服 陈 辉 13639340608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