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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03-19 来源: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 阅读量: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3〕329号),我委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提请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拟认定基于5G+宁夏区域急诊救治体系的构建与应用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申报)5G+呼吸慢病智能化管理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申报)嘉和飞云智能放疗云服务平台项目(银川美中嘉和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申报)融合5G技术的同仁堂国际互联网医院项目(银川同仁堂国际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申报)等4个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用写信、电子邮件、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电话:0951——5055019;电子邮箱:nxwjwhlw@163.com;来信请寄: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凤悦巷159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邮编:750001。接受电话反映和来访反映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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