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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表时间:2024-04-03 来源:人事与老干部处 阅读量: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按照招聘工作程序,五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从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3的面试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初步入围考生名单;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通过笔试的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初步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复审确认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携带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在指定时间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市的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学位查询结果(带二维码)(1份)。

3.彩色1寸证件照片2张(以网上报名同底)。

4.填写完整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

5.以“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以“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且在2023年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的考生,需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

以上需要提供的材料,请提前准备,按顺序进行整理,复印件需逐份在材料空白处标注“与原件核对一致,提供人:XXX,2024年4月X日”字样。

四、其他要求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应聘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三)应聘者应按照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若所留电话无人接听,审核人员将资格复审通知内容以短信形式告知,并要求应聘者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凡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审或在复审结束前不能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予补审。应聘人员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

(四)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1.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