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8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2022-09-08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阅读量:

罗向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康养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健康养老全产业链要素,加大政策制度创新力度,优化产业服务供给,推动健康养老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政策体制创制。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政策创制,健全各类政策法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健康养老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先后出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宁党发〔2020〕34号)、《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卫发〔2020〕34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卫规发〔2019〕4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编制《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健康老龄化“十四五”规划》,为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政策制度支撑。

(二)强化老年健康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将中卫市确定为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单位,探索促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有效形式。开展家庭病床试点工作,规范引导全区家庭病床工作发展。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加大老年医学科建设力度,截至2021年底,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以上。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健康管理、医养结合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8.98%。

(三)推动医养融合发展。2020、2021年共安排2000万专项资金,支持13家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和安宁疗护中心,拓展健康养老功能,截至2021年底,全区医养结合机构总数32个,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13307张。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达227对。积极申报10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国家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示范带动全区医养结合机构快速发展。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规范内容标准,改善服务质量,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依托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每季度开展医养结合数据监测工作,定期分析和评估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效果,推动医养结合服务融合发展。

(四)打造健康产业示范。积极探索推进康养金融,2021年8月,石嘴山市民政局与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石嘴山市青鸟颐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敬老积福”项目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着力打造养老金融“一体两翼三化”场景生态金融服务模式,首批选择大武口区长庆社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作为金融积福养老服务示范点,开创养老金融领域的创新示范,助力休闲康养产业提质增速。2021年10月,在大武口民生社区启动老年健康疾病干预应用试点项目,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健康服务”,对试点社区老年人进行健康科学管控和监测,着力将民生社区打造成为康养医相结合的示范社区。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区内大中专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管理人员培养,目前,全区已有3所高职院校、7所中职院校开设养老服务及相关专业。发挥宁夏老年入服务中心实训基地和医养结合培训的作用,2020-2021年,培训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医务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培训两年共计培训6844入次。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区护理院员岗前培训率100%。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聚焦健康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着力打造“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的决策部署,正在会同民政厅制定《自治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组建由包抓省级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健全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参与的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研究出台扶持养老健康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经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部门协同、政策衔接、产业融合,推进全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

(二)深化医养融合发展。加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中心和老年医学科(康复科)能力建设。整合医疗、养老、残联资源,推进康复服务与普惠型养老城企、城医联动,建设一批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鼓励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加大财政补助力度,为高龄、失能、失智、慢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老年患者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居家服务。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主导作用、重大疾病治疗的协同作用和疾病康复的核心作用,提升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建设全区“1+4+N”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全流程医养结合管理模式。

(三)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

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支持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所具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的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统筹改(扩)建现有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转型升级,力争每个符合条件的街道(乡镇)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推动机构、社区养老服务向居家老年人延伸,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进一步做实做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五市依托现有项目,打造集养老服务、医疗服务、休闲旅居、职业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康养胜地,推动形成特色鲜明、示范性强、有发展潜力、能带动全局的区域性康养中心。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健康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教育。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利用现有资源,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膳食营养等健康养老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职业院校、二级以上医院和大型(连锁)养老机构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支持医疗机构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专业,与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周边、辖区医养结合机构或养老机构提供服务。发挥退休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鼓励到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执业、开展老年健康医疗服务,为健康养老服务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