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自治区人大第十二届五次会议090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2022-09-08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阅读量:

韩娜代表:

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第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产业的建议》(090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康老龄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首先,就自治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情况作简要介绍。

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作出了重要的指示批示。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就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人口老龄化仍将快速发展,高龄、失能、空巢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增加,且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相伴随,与家庭小型化、少子化相叠加,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快速转型相交织。面对来势汹涌的“银发浪潮”和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艰巨的任务,全区上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以更加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抢抓机遇,撸起袖子加油干,聚精会神抓落实,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努力开创我区老龄工作发展新局面,确保广大老年人民生福祉持续增进,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6月份召开的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加关注“一老一小”群体,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同时,提出着力打造“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稳定扩展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将为促进我区康养产业发展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期。

您所提出的3点建议符合当前我区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部分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正在推进的相关工作已经深入研究并吸收采纳了您意见建议。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进多层次康养机构建设问题

(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6-2021年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18.9亿元,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8.1亿元,占到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总额的57.6%;自治区福彩公益金安排10亿元,支持宁夏老年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饭桌等重大民生工程建设,支持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全区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完善。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我区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给予了督查激励。

2022年,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8843.6万元,支持我区养老产业发展。其中,支持农村老饭桌建设815万元,支持农村老饭桌运营补助636万元,支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2775万元,给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693万元,支持养老机构提升安全和护理能力1656万元,安排558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给予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含护理型床位)34.6万元,支持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581万元,支持医养结合服务207万元,支持乡镇(街道)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888万元。截至目前,全区共登记养老机构133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55个、公建民营机构26个、民办养老机构52个),医养结合机构32家。累计建成遍布城乡的213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48个农村老饭桌。

(二)补齐民生短板。一是加大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支持。2016-2021年累计投入3.8亿元,支持新建了21个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新增护理床位2748张,使全区护理型床位达到1.2万张,占到全区养老床位总数的37%,圆满完成“十三五”末预计30%以上的目标。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集合基本养老服务、基础护理、医养结合、养老护理员培训等多项功能,有效填补了我区养老服务空白。二是补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加大对城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投入,2016-2021年累计投入1.9亿元,支持新建、改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8个、农村老饭桌127个,大部分已投入运营,基层养老服务机构不断健全。三是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步伐。推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支持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着力解决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独居老年人养老服务难题。石嘴山市、固原市、银川市先后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二批、第四批、第五批试点地区,目前取得积极成效。四是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近年来,自治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左右,用于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更为可及、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快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三)坚持依规管理。一是加强制度管理。先后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2017-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宁夏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规划、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指导修订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让养老项目建设支持有标准,规范管理有措施,监管问效有责任。推动出台了《宁夏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为全区养老服务举旗定向,指导实际工作。二是建立稳定保障机制。自治区福彩公益金每年50%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定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报告支持情况,在财政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推动项目支持标准化,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饭桌建设及运营补助、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持续列入年度预算,重点予以保障。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排资金鼓励市县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补助,达到护理型床位标准的再给予一定补助,调动民办养老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一批民办养老机构逐步发展壮大,服务周边群众。

(四)持续跟踪问效。一是强化日常监督。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加强与市县有关部门的沟通,根据了解掌握的养老服务项目进度和资金执行情况,及时电话督促、下发文件整改、实地调研指导,确保养老服务实施项目尽早完成,惠及老年人。对于重大基建类养老项目,联合开展督导,做好政策解答,限期整改有关问题。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做好养老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合理设置养老服务项目绩效目标,指导部门、市县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实施了“十三五”期间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倒逼地方和部门提高项目论证、审核、执行、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激励奖惩。探索竞争性资金分配方式,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好中选优,竞争性选拔,评选出6个质量较高的项目开展试点工作。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及时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强化市县主体责任,加快项目进度。

(五)当前正在推进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创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作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制定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发布基本养老服务统计数据。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有一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60%的乡镇(街道)至少有1所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心)。”二是继续完善稳定保障机制。每年将不低于55%的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开展城乡养老机构使用情况摸底调研,督促未建成的加快工程进度,完善养老服务项目库,做好事前项目前期论证,中期检查督导,事后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行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联动机制,支持开展志愿养老服务活动。运用好财政引导资金,建立重点医院、专科医院与养老机构医养合作的范本,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逐步扩大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等普及面,挖掘社区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资源,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积极总结经验,在全区推广应用。

二、关于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发老年服务产品问题

(一)增加适老产品服务供给。为适应新时代我区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特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老年人在养老、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于今年8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着力培育银发经济,制定完善老年用品和服务目录、质量和标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以及老年用品行业规范发展,提升传统养老产品的功能和质量,满足老年人特殊需要。拓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供给,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老龄产业的深度应用,鼓励企业设立线上线下融合、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大力发展康复辅具产业,研究出台居家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及使用指南,推进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文化、旅游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支持有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的地区建设康养小镇、康养示范社区(村)。丰富养老信托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适老性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着力发展老年健康产业。《自治区健康老龄化“十四五”规划》第三项第九条第2款对老年健康产业发展提出专项要求,“积极发展老年健康产业,促进老年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培育老年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发适老生活用品市场,引进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医疗器械、康复、看护等辅助产品生产企业落地宁夏。围绕助老、助残、家庭生活需求,探索开发和推广残障辅助、家务、情感陪护、娱乐休闲、安防监控、机器人等智能服务产品,增强适老辅助性治疗康复能力。发展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检测与监测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建立健全相关标准,规范老年用品和为老服务市场。探索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和回收再利用。积极发展多样化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

(三)激发康养产业发展活力。《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优化老龄产业布局,发展健康养老、康复辅具、文化旅游、体育健身、生态农业、中医药等特色老龄产业,鼓励金融、地产、互联网等企业进入老龄产业。加强老年产品和服务的供需对接,大力扶持品牌、连锁企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老龄产业市场主体,稳定扩展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助力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集群发展。加强老龄产业标准、规范、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广泛调动全业态多领域的参与积极性、供给有效性。”同时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市、县(区)的责任分工。目前,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正在牵头编制《自治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推进我区健康养老产业快速发展,逐步打造医养康养胜地。

(四)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2021年2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提出“开展‘医养一体,两院融合,三中心合一’试点工作,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养老院、幸福院融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日间照料中心、康复中心合一的医养一体服务模式,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2022年1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提出“促进养老产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供给。”2022年4月,自治区14部门印发了《自治区健康老龄化“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强老年健康相关科研工作,加强老年慢性病和共病诊疗技术、老年康复护理技术、老年功能维护技术等应用性研究,提升老年重大疾病防治水平。”

(五)培育壮大医疗器械制造产业。培育发展植介入医疗器械、康复治疗设备、中医理疗设备及康复辅助器具、电动轮椅等产业,延伸宁夏医药产业链。鼓励企业开发生产医用氧气加压舱、医用口罩、防护服、红外线体温计、检测试剂等医用物资。研发生产适于家庭简便操作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引入小型家用、可穿戴、远程诊疗等移动医疗产品。有序引导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发展提升中医医疗器械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填补中医医疗器械产品空白,包括开展针灸、刮痧、拔罐等诊疗活动应用的传统中医医疗器械和四诊仪、经络检测仪、电针治疗仪等中医药理论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现代中医医疗器械。

三、关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一)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区内大中专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管理人员培养。目前,我区已有3所高职院校、7所中职院校开设了养老服务及相关专业。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充分发挥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实训基地优势,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2020-2021年,两年共计培训5844人次。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员全部经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率100%。

(二)健全工作机制。《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养老管理、养老护理、健康管理和老龄产业等领域的人才队伍。发展专业老年医疗护理、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引导支持职业院校重点建设相关专业,开展“机构—院校”委托定向培养。用人单位要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人员工作待遇,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参照执行基层医务人员相关激励政策。”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