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53号
提案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2023-08-29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 阅读量:

李美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后疫情时代“心理防疫”数字化医疗平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度支持

2023年2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医保局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从政策法规、管理机制等多个方面对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推动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3-2030》。二是优化协调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预防、治疗、康复、托养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精神卫生工作责任制,卫生健康、民政、公安、教育、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精神卫生工作。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卫生健康部门将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精神卫生监测系统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互联网+医疗服务工作措施。四是做好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按照自治区统筹建设、各级共享的思路,开发建设宁夏精神/心理卫生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并与国家和各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二、推进宁夏精神/心理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建设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已于2023年上半年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送了《宁夏精神/心理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需求分析报告》,申请宁夏精神/心理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建设。一是业务范畴方面体现从被动管理到主动服务的转变。在信息平台建设时考虑了进行应用扩展,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完善管理模式和手段,扩展患者服务途径,引导和鼓励患者/家属主动参与管理过程,提供更多样化、个性化、信息化的患者服务。在常见精神障碍和社会心理服务方面,也要通过信息平台开展患者筛查活动,及时发现特定患者以及高危人群,及时开展健康干预活动,提升居民精神/心理健康水平,有效降低精神疾病负担。业务主体方面体现从领域内业务到社会化参与的转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精神卫生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精神/心理卫生管理不光是医疗卫生部门的职责,需要多方社会力量的参与,形成合力。这对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具备更好的灵活性和开放性,实现统一管理、多方接入、充分共享、保障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是业务内涵方面体现从精细化到精准化、精益化的转变。按照相关工作规范和管理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建设,适应精细化管理的业务需求,满足患者全病程疾病管理过程的信息化记录及跟踪评估的需求,实现业务闭环管理。同时考虑到精神卫生资源不足的客观情况,通过智能化辅助管理工具,指导精防人员开展针对性(精准化)、高效率(精益化)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四是系统构建方面体现从条线系统到全面互联互通的转变。需要进一步加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通过汇聚整合形成的多维度多要素的精神/心理卫生信息资源库,提供患者评估、辅助决策、科研支持等方面的实际支撑。

下一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推动宁夏精神/心理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是推动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为精神/心理信息化服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和扩展业务协作机制,明确参与精神/心理卫生管理的各部门的职责和信息共享程度,在明确各自共享信息的职责和权利前提下,开展数据标准建设,统一精神/心理卫生相关数据标准规范,为数据服务和应用提供统一的数据基础。三是加快推动宁夏精神/心理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打造我区精神卫生服务新格局,推动全区精神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汇聚整合形成的多维度多要素的精神/心理卫生信息资源库,开通公众心理健康服务门户微信小程序,集成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应用,形成面向公众和信息服务门户,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向公众提供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素养,为公众提供一个方便获取预防、就诊、咨询、康复等服务的渠道,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心理疾病预防与干预、社会心态监测分析等工作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