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48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2023-08-30 来源: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量:

康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三年心理健康干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同步开展健康干预与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成立自治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专班的通知》,自治区及五市分别成立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的新冠病毒感染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机制。自治区宁安医院组织制定全区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并举办全区心理危机干预线上培训班6期。三年疫情期间,各地充分发挥自治区和五市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的专业优势,根据疫情防控心理服务需求,组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家对老年人、学生、孕产妇、住院患者等重点人群,以及封控小区风险人员、隔离场所密接(次密接)人员、方舱医院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加强医疗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人员培训

一是精神(心理)专业培训。宁夏精神卫生专科联盟每年邀请区内外精神(心理)专家,通过线上、线下对全区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进行精神(心理)专业知识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了我区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二是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每年我区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已完成6期112名精神科转岗医师培训工作,逐步提升精神科岗医生数量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专兼职精防专干,每年开展全员培训。加强社会心理工作者培训。疫情期间,我委举办《宁夏心理咨询师基础能力提升培训班》、《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对320多名具有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和中、初级心理治疗师证书的咨询师进行了系统培训,提升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三、多途径筹措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经费

我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精神疾病应急救助等公益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主要由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以及自治区、市、县财政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社会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力量筹措。

    下一步,我委持续加强相关部门协作,推进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公众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力度,为重点人群、高危人群、高压人群和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更加优势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