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公示
发表时间:2023-02-10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办
阅读量: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核准,现将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校验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原执业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胜利东街141号。
变更执业地址为: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901号。
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蒋学峰。
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杨海涛。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发,有效期至:2037年12月21日。
校验内容:同步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放射诊疗许可校验。
校验结论:校验合格。
下一校验日期:2025年12月22日,应提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