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委直属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各医药卫生学(协)会,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关于申报2023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要求,2023年全区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申报自治区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08项、自治区级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624项,经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批准自治区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917项,自治区级I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130项。项目在宁夏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nx.gov.cn/)和宁夏医学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nxyxjygl.wsglw.net)公布。为做好202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医药卫生学(协)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申办单位及项目实施的监管,确保项目按要求认真执行,并按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做好报送内容质量把关。项目举办前登记需在举办一周前提交,项目执行反馈在举办后两周内提交,逾期将不予审核。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举办方式、举办天数、学员人数、教学总时数和授予学分数组织实施,项目授分人数不得超过申请人数。
二、严格学分授予审核。各项目申办单位对所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负主体责任,项目举办需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办法》执行。远程医学教育Ⅰ、Ⅱ类学分不得超过规定学分的5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获Ⅰ、Ⅱ类学分按单位级别和专业分类要求,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三、加强远程继教项目管理。远程继教项目必须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远程项目承办单位通过管理平台的远程学分监管接口上报的学习数据,必须包括学习的项目信息,学员的在线考试成绩,项目评价结果等。提示信息缺失或不完整学习数据不予上传,上传的学习数据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学分生效。
四、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管理项目举办过程,自觉接受自治区、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管,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2023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项目将予以取消项目举办资格,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资格。凡未能如期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主办单位必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向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办公室书面说明未能举办的原因。无故不举办所申报项目的,对该项目负责人今后所申报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不再审批。同时各单位对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学军 0951-5054759
附件:1.2023年自治区级Ⅰ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2.2023年自治区级Ⅱ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