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年龄从16岁延长至18岁

发表时间:2022-08-25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阅读量:

8月23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民政工作综合施策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统筹城乡救助发展,将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战略任务、重要牵引,放在“三区建设”首要位置。全区民政系统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增低”功能,切实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逐步缩小山川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每年安排救助补助资金,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根据意见,全区民政系统将健全完善救助体系,打造高效、温暖、精准、多元的社会救助格局,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兜牢民生保障防线,强化特殊群体保障,健全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改革与发展同步推进、管理与服务双向优化,通过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深化婚姻殡葬领域服务、助力传承彰显黄河文化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建设,启动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化保障,兜住兜好兜牢保障底线。

目标到2025年,困难群体收入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7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100%,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改善。(宁夏日报记者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