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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3-10-25

为贯彻落实《“健康宁夏2030”发展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在全区范围内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目标,维护母婴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2﹞3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母婴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政策统筹,与生育全程服务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干预措施;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地区和人群,促进服务公平可及。

二、工作原则。

(一)逢孕必检。助产机构对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在孕12+6周前或初次产前检查时,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纳入必检内容。

(二)逢阳必治。对所有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阳性的孕产妇,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孕产妇进行抗病毒治疗;对所有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阳性的新生儿,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均进行相应干预治疗。

三、行动目标

(一)到2025年底,全区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结果指标。

1.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

2.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

3.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

(二)到2025年底,全区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其他指标:

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5%及以上;

2.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及以上;

3.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服务。

1.预防育龄妇女感染。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及乙肝防控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减少新发感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检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引导新婚夫妇、备孕夫妻双方尽早接受检测,及早发现感染育龄妇女,及时提供干预措施,指导科学备孕。(妇幼健康处牵头,医政药政管理处、宣传与健康促进处配合)

2.尽早发现感染孕产妇。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主动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尽早明确其感染状况,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加强机构间协作,进一步缩短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确诊时间,为临产孕妇开通检测绿色通道。督促感染孕产妇依法履行配偶告知义务,加强对感染孕产妇配偶的咨询检测服务。(妇幼健康处牵头,医政药政管理处、中医药管理处配合)

3.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完善以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提供病情监测与评估、规范用药、安全助产与科学喂养等“一站式”服务。对感染孕产妇严格实行专案管理,做好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早诊断、早治疗,为符合治疗标准的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加强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健康管理,确保感染儿童及早获得规范的诊断和治疗。推进中医药参与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妇幼健康处牵头,基层卫生健康处、中医药管理处配合)

4.提供高质量随访服务。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明确治疗及随访机构及其职责,首诊医疗机构及疾控中心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进行全程管理及随访,健全流动个案追踪随访和信息对接机制,保证服务的连续完整。针对拒绝随访和失访人群做好原因分析,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提升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规范管理水平。尽早明确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感染状态,及时评估干预效果,强化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指导、计划免疫等常规保健服务。规范开展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重点案例评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改进措施。(妇幼健康处牵头,基层卫生健康处、医政药政管理处、疾病预防控制处配合。)

(二)提升消除母婴传播数据质量。

1.完善数据收集与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预防母婴传播信息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审核、分析和质控等工作,强化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加强基础性数据收集,不断提高评估指标数据的可得性、有效性,为消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妇幼健康处牵头,医政药政管理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基层卫生健康处配合)

2.严格数据质量控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健全预防母婴传播数据分级质控体系,细化数据质控方案,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完善预防母婴传播、传染病信息报告、妇幼健康等相关系统数据的协同共享和比对核查机制。(妇幼健康处牵头,疾病预防控制处配合)

3.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围绕消除母婴传播评估指标,加强监测评估,科学评价工作进展和成效,分析研判消除目标差距,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改进。(妇幼健康处负责)

(三)加强实验室管理。

1.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加强检测机构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孕产妇检测服务效率。规范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基层快速检测点的质量控制和技术支持。(疾病预防控制处牵头,妇幼健康处、医政药政管理处配合)

2.强化试剂供应管理。自治区科学编制采购计划,建立试剂调配应急机制,确保试剂及时、足量供应。加强试剂供应链管理,规范试剂储备和运送。各实验室做好试剂使用前性能验证,对试剂进行评估和技术验收,规范试剂应用。(疾病预防控制处牵头,妇幼健康处、医政药政管理处配合)

3.加强实验室数据信息管理。完善各级实验室数据的登记、报告和质控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室结果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实验室与临床数据的衔接,保障检测信息安全。(疾病预防控制处牵头,妇幼健康处、医政药政管理处配合)

(四)保障感染者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

1.保障感染者权益。积极推进现有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感染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保护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合法权益。加强相关宣传教育,营造无歧视的医疗环境。(妇幼健康处牵头,医政药政管理处配合)

2.为感染者及家庭提供支持与关怀。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营养和心理支持。加强部门协同,落实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帮助感染者家庭获得救助,减轻其医疗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妇幼健康处牵头,医政药政管理处、疾病预防控制处配合)

3.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加强沟通协助,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消除母婴传播服务,在疾病防治宣传教育、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方面协调开展工作。(妇幼健康处牵头,基层卫生健康处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8月)。各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全面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各项措施,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早期检测率,减少母婴传播。

(二)自评阶段(2024年9月-2025年1月)。五市卫生健康委要对照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主要指标(附件1)和近三年消除评估数据一览表(附件2)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在达到相关要求后,以市为单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申请自治区级评估。

(三)验收阶段(2025年2月-2025年4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于2025年1月底前完成对五市的评估,其中每个地市至少抽取2个县(区)进行现场评估。在五市均达到相关要求后,于2025年4月前申请国家级评估。

六、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本辖区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促进社区参与,明确管理、治疗及随访等机构职责,保障预防母婴传播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妇幼保健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本辖区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消除母婴传播管理工作。加强对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随访管理;做好项目所需检测试剂、药品的申领计划及记录,妥善保管并向辖区医疗机构配发;及时收集、审核、上报报表及个案信息;定期对辖区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三)各级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干预服务,参与并接受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本辖区整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疫情监测工作,会同宁夏临床检验中心承担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适时与妇幼保健机构互换数据信息。配合开展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诊疗和转介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摆在卫生健康工作的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分析与消除目标的差距,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制定针对性的策略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级项目管理机构要科学规划、合理使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经费,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经费用于疾病检测、综合干预、随访和管理等工作。加强预防母婴传播相关物资管理,确保物资质量、品目和数量满足工作需求。

(三)提高服务能力。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健全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体系,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机构内转诊和协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健全专家队伍和师资力量,加强对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严格实验室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提升检测服务水平,确保及时获取检测结果。

(四)促进社会支持。在工作进展成效、信息分析应用和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加强行业交流合作与正面宣传引导。注重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宣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支持环境。

: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

      2.近三年消除评估数据一览表

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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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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