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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 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2-09-22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解读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2〕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对《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实施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两部分。国发〔2022〕5号文件工作目标任务设定到2025年,我区《实施意见》提出了四个年度节点目标:2022年底前,全区五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区“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23年底前,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不断丰富;2024年底前,全区政务服务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区“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2025年底前,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全区“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形成常态化机制,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第二部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出了3项具体措施: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三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主要包括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审核制度、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进国家有关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在全区范围内细化实施。

第三部分: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提出了5项具体措施:一是严格规范审批服务;二是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三是规范网上办事服务;四是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五是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主要从强化服务管理、推进审批监管协同、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置、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统筹网上办事入口、实现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办理、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等方面规范政务服务,提升监管效能。

第四部分: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出了7项具体措施:一是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三是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四是推进政务服务“承诺办”;五是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办”;六是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区内通办”;七是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务。主要从业务流程重塑、加快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推进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持续做强做优“我的宁夏”政务APP、健全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健全完善“绿色通道十容缺后补”机制、推动更多便民利企政策和办事服务精准化匹配和个性化推送、持续拓展“跨省通办”事项覆盖领域、加强各办事渠道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等方面完善政务服务便利化机制,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第五部分: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提出了3项具体措施:一是统筹加强平台建设;二是不断强化公共支撑能力;三是持续提升数据共享能力。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6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业务协同;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四是加强法治保障;五是加强安全保障;六是加强督促考核。


相关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


相关文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