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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
关于兑现2023年度健康宁夏建设考核以奖代补资金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4-01-16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健康综合处 阅读量:

各市、县(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3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以健康水平提升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健康宁夏建设,全面落实健康宁夏行动,群众健康满意度不断提升,主要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全区人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宁夏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62号)和《2023年自治区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健康宁夏建设)考核方案》,在认真组织考核评估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银川市、大武口区、平罗县、红寺堡区为2023年度健康宁夏建设考核一等奖,给予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石嘴山市、吴忠市、西夏区、沙坡头区、贺兰县、灵武市、盐池县、泾源县、彭阳县为2023年度健康宁夏建设考核二等奖,给予以奖代补资金4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各地健康宁夏建设工作经费,其中30%用于奖励相关部门。

希望受到奖励的市、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奋勇争先、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守正创新打头阵,攻坚克难作表率,在健康宁夏建设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区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顽强拼搏、勇担重任、争先创优,持续推动健康宁夏建设和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作出新贡献。


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