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立法先行、普法跟进、标准支撑、规范性文件补充、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建设思路,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健全卫生健康领域法治体系,持续强化法治理念,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坚持学习先行,强化思想引领。委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持续推进“十一个坚持”走深走实,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始终坚定尊崇宪法法律法规,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和法治专题讲座,利用各类宣传日和节日节点,组织委机关、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配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委领导带头自学,主动实践,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坚守依法、依规、依标准行政的原则和习惯。党组年度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汇报,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二)坚持学用结合,严格依法决策。全年党组会学法7次,班子成员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辅导学法13次,委务会前处长讲法12次,通过“关键少数”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引导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观看法治纪录片4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始终坚持决策于法有据,研究重大事项先学法、后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决策程序和风险评估,凡提交党组会、委务会审议事项,均先进行专题会研究,落实逐级把关负责,确保决策质量。年度召开党组会38次、委务会13次,均能做到决策依法依规,有效提升了卫生健康领域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进力度。
(三)坚持成果转化,严格依法行政。通过“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会议、业务工作会议、各类培训会议前坚持学法已成为常态,全系统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广泛共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底数清、基础牢、做法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化到医疗卫生服务的方方面面,持续提升老百姓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减少矛盾纠纷增量。强化矛盾风险源头预防,组织机关处室列出风险点,研判隐患区,做到防微杜渐,公平处事,守好思想防线,不碰纪律红线。年度共处理各类信访案件162件,行政复议1件,均能够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四)坚持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产业与服务有机结合,持续强化公立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支持帮助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运营,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卫生健康领域优化营商环境36条措施,从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上助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协调发展。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事前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对2家违规执业的民营医疗机构给予“暂缓校验”处理。政务服务窗口被自治区评为“红旗窗口”。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担当作为,主动履职尽责。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班子成员带头讲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年度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安排,深化改革等重大问题亲自组织研究,部门协同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巡视整改、专项整治等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上行下效,落实高效。
(二)坚持府检府院联动,提升法治素养。严格落实府检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联动协同,主要负责同志和法治工作分管同志分别参加1次庭审旁听,学习出庭应诉的流程要求,感受法治保障的重要作用。组织公职律师和涉及矛盾纠纷案件的处室负责人,积极参加府检府院联席活动,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规范。按照“找准问题、查清根源、优化措施、建章立制”的要求,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运用法治化手段解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针对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需求,指导修订《医疗机构管理办法》,针对精神卫生类疾病持续增长的实际,推动《精神卫生条例》制定。发挥医疗机构普法宣传主阵地作用,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贡献力量。包容审慎规范新领域、新情况发展,围绕“一老一少”等重点领域制定地方标准9项,新申报地方标准5项。围绕巡视整改和各类专项整治,对法规规章尚未覆盖到的事项和环节,及时建章立制,确保各类事项有人管、有法管,法定职责必须为、主动为。
三、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立法先行。完成政府规章《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开展地方性法规《精神卫生条例》制定调研论证,并成功列入2025年人大审议项目,将政府规章《献血管理办法》列为2025年修订调研论证项目。
(二)坚持普法跟进。制定普法责任“四个清单”,按照“谁管理谁普法”的原则明确任务,结合包抓、调研、培训等时机带法下基层宣讲,举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标准工作培训班。2次在全国法治和标准工作会议上分享经验做法,委法规处被自治区评为“八五”普法先进单位。
(三)坚持标准支撑。充分发挥卫生健康领域标准委员会职能,梳理现行标准编印成册统一使用路径。完成放射卫生标准WS 76—2020《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实施情况评估。围绕“一老一小”和安全生产,协调推进9项地方标准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托育服务等5项地方标准已申报。组织互联网诊疗、医美、口腔等专业领域开展团体标准制定。
(四)坚持规范性文件补充。针对新业态、新情况,在法律法规没有覆盖到的环节,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补充,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制定、审核、印发、公布、报备等全流程规范程序。全年审查备案5件,审核各类合同协议163件。及时清理存量文件331件,加强梳理标定,明确管理责任,组织8次清理,废止199件,修改1件,落实动态管理。
(五)坚持法治建设引领。按照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15336”总体工作思路,结合卫生健康领域实际,细化制定3个方面28项任务(其中4个巩固类事项,其他均为提升类事项),提出84项落实措施全部完成。按照法治政府建设100项指标(其中3个巩固类事项,其他均为提升类事项),制定140条落实措施全部完成。指导银川市推进法治重点城市建设,6月底再次邀请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领导来宁指导,6月、7月、8月先后在银川、兰州和宁波召开的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分享我区建设经验。
(六)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结合立法调研、包抓工作和基层工作周,在银川、中卫市指导4家医院围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探索开展法治医院建设,强化机构自治主体责任落实。指导银川市阅海万家F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意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宁县大战场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立法联系点建设,指导基层末端当好法治建设的“联络员、信息员、翻译员、宣传员、服务员”。
四、存在问题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标准还不够到位。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标准体系,在指导落实100项指标上还有差距,法治引领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研究还不够深、不够准,一定程度影响落实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总体要求。
(二)法治骨干队伍建设还不够强。公职律师培养教育还有差距,作用发挥还需要强化,各单位、机构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保障还有差距,一定程度影响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全面推进。
五、2025年工作思路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积极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宁夏卫生健康领域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思维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经常性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医院、进病房、进社区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和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履职能力和依法办事纪律规矩。
(二)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法治建设部署和自治区依法治区要求,指导银川市抓好全国首批卫生健康领域法治重点城市建设,采取边建设边推广的办法,将建设经验在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推广,由上至下抓引领,由下至上强服务,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各地政府对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的支持力度,整体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各方面工作全面走上法治化、标准化轨道。
(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各级责任落实,确保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协同推进,落实穿透式监管,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加强法治骨干队伍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素质。加强服务保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服务理念,做到改革与管理实现无缝衔接,管理与服务形成闭合回路,服务与效率呈现正比促升,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