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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通过校验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8-12-07 来源:行政审批办 阅读量:

宁卫审批〔2018〕2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通过校验的批复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申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评审,经2018年第10次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通过校验。现批复如下:

一、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机构级别:二级。

机构名称: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

机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西路。

法人代表:俞文有。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 诊疗科目:核准新专业: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可专业;康复医学专业。其余科室与原证一致

此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18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