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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石嘴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8-12-07 来源:行政审批办 阅读量:

宁卫审批〔2018〕3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石嘴山市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的批复

石嘴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的申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评审,经2018年第10次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许可项目:产前筛查。

二、机构名称:石嘴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执业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沙湖大道以北、前进南路以东。

四、法人(代):马建淮。

该项技术许可以后,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保证临床安全、优质、有效。

此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18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