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通过校验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8-12-07
来源: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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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卫审批〔2018〕8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自治区体检康复
保健中心通过校验的批复
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
你单位《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申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评审,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18年第1次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通过校验。现批复如下:
一、机构类别:康复医院。
机构名称: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
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路小西湖。
法人代表(代理):李明。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 诊疗科目:科室与原证一致。
此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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