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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通过校验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8-12-07 来源:行政审批办 阅读量:

宁卫审批〔2018〕8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自治区体检康复

保健中心通过校验的批复

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

你单位《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申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评审,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18年第1次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通过校验。现批复如下:

一、机构类别:康复医院。

机构名称: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

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路小西湖。

法人代表(代理):李明。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 诊疗科目:科室与原证一致。

此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