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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校验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8-12-07 来源:行政审批办 阅读量:

宁卫审批〔2018〕12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海原县妇幼保健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校验的批复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申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评审,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第1次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通过校验。现批复如下:

一、机构类别:妇幼保健所。

机构级别:二级。

机构名称: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海原县黎明路。

法人代表:刘彦虎。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诊疗科目:与原证一致。

此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