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8-12-25
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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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推荐全区“七五”普法中期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宁法办发〔2018〕2号)要求,经委党组研究,现对我委拟向自治区推荐的1个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先进单位:自治区中医医院
先进个人:万继耘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
以上公示名单,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12月30日前以电话、信函或来访的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核实。
公示电话:0951-5011971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