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研究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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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委直属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研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9〕9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委直属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将相关数据汇总书面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各市督促辖区各单位如实填报并统一汇总上报。请于2020年2月20日前将书面报告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贾春妮 陈群
联系电话:0951-5054759 5054031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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