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北京大学
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8-25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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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并经2023年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确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有效期4年。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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