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拟推荐人员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12-26
来源:中医药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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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24〕262号)要求,经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所在单位初审、审核等程序,现将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拟推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反映问题,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于超过受理时间、匿名、联系方式不清、无法提供具体内容及依据等的邮件及信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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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拟推荐人员名单
2.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拟推荐人员基本情况简介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