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发布
卫生健康科研项目2025年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宁东社会事务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委直属(管)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在广泛征集需求建议的基础上,现发布卫生健康科研项目2025年申报指南。
一、研究目标
以宁夏卫生健康需求为导向,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新技术、新产品以及公共卫生措施与管理策略的应用性研究,促进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适宜技术的推广普及,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提高我区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研究周期
自治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实施年限最长为2年,即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
三、项目类别
自治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以临床创新性研究、应用型研究为主,根据项目支持方向分为重点攻关、自主创新、青年科技培育、适宜技术推广四个项目类型。
(一)重点攻关项目
选题方向应符合《附件1.卫生健康项目申报方向》规定的重点研究方向。
重点攻关项目应至少包括2家具有国家级或自治区级重点专科或自治区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机构联合申请,其中牵头单位1家,其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并签署合作意向书。申报人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此项目含A、B两类,其中A类项目支持经费10-20万元,B类项目自筹金额应不低于10万元。
(二)自主创新项目
选题方向应符合《附件1.卫生健康项目申报方向》中规定的研究方向。申报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此项目含A、B两类,其中A类项目支持经费5-10万元,B类项目自筹金额应不低于5万元。
(三)青年科技培育项目
选题方向应符合《附件1.卫生健康项目申报方向》中规定的鼓励研究方向。申报人须不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该项目为B类项目,自筹金额应不低于2万元。
(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选题方向应符合《附件2.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方向》中规定的申报方向。
该项目为A类项目,支持经费5-1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A类项目:申请项目总数不超过提交立项建议的数量,每单位最高不超过10项。其中,重点攻关项目不超过2项。
B类项目:申请项目数量不超过A类项目。青年科技培育项目单列且每单位限15项以内。
(二)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和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A类项目:申请项目总数不超过提交立项建议的数量,每单位最高不超过5项。其中,重点攻关项目不超过1项。
B类项目:申请项目数量不超过A类项目。青年科技培育项目单列且每单位限8项以内。
(三)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
A类项目:申请项目总数不超过提交立项建议的数量,每单位最高不超过2项。
B类项目:申请项目数量不超过A类项目。青年科技培育项目单列且每单位限3项以内。
五、申报材料的编制与提交
(一)申报材料编制
各市卫生健康委、宁东社会事务局、委直属(管)各单位和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均可作为推荐单位向我委推荐课题。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辖区项目遴选工作,审定后以地市为单位统一推荐。宁东社会事务局、委直属(管)各单位和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可由单位组织推荐,不接受个人报送资料。我委统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者直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不予修改。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推荐函。由推荐单位出具,包含以下内容:
(1)正文:格式不限,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
(3)单位自查表(附件6):每项目一份自查表并签字确认自查合格。
2.宁夏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4)及附件:正本一式两份(重点攻关项目一式五份)。请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并左侧装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
(二)递交时间及地点
各单位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含电子版材料和书面纸质材料),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生殖健康中心(目前办公地址暂为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406室),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470号。
联 系 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生殖健康中心 王言富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 周腾飞
联系电话:13259645860,0951-5054759
电子邮箱:599314453@qq.com
附件: 1.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方向
2.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方向
3.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览表
4.自治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书
5.申报项目汇总表
6.单位自查表
7.结题绩效评估指标框架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