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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统一评审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8-25 来源:人事与老干部处 阅读量: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委属(管)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全区统一评审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103)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

2025年职称申报、审核、评审依托“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http://222.75.70.73:8001/zcps/,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说明可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更多中下载。职称申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网上申报

个人申报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823日至915日。

申报人根据申报层级,分别选择2025自治区本级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动(或基层正高/双定向正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评审。

1.申报人注册:申报人注册时的身份证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2.完善申报信息:申报人须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资料信息,具体包括:基本信息、申报级别及专业(必须和提交纸质材料一致,从本年度开始卫生管理类正、副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继续教育、学术成果、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等内容。个人信息内容将生成《宁夏专业技术职称登记表》。

3.上传附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需上传电子版(PDF格式,10M以下,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须上传初、中级职称证);提交论文、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等,须上传全文 word 电子版(与发表原文一致),不一致的视同学术造假,所产生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系统申报时,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包括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相应承诺,并在登记表上签字。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报送纸质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按照要求向用人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

(三)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1.审核申报人所填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核申报人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继续教育学/学时业务能力考试成绩、服务基层时间、业绩成果等符合申报条件;审核申报人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申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上传附件格式符合要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不得通过审核并告知原因。

2.单位择优推荐用人单位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述职、考核评价、民主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完成工作量、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社会贡献等,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会议研究后,择优推荐并如实填报《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情况登记表》(附件2)或完成相应工作量证明(按照新的评审条件申报人员)。

3.拟推荐人选,在单位门户网站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群众反映和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布调查结果,不得“带病”推荐上报。

4.经公示无异议后,单位统一出具推荐报告,报告中应综述推荐人选的工作表现主要业绩贡献、所符合的评审条件和推荐理由

用人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把关,对审核结果负责。单位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职称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对照申报条件逐项审核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职称政策和评审条件的,不得推荐,对审核中发现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向单位报告,做出处理

(四)逐级审核

各级卫生健康委(局)要按照评审条件逐级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受理范围或违反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 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区)人社部门须对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岗位设置以及评聘情况;申报人工作岗位、任职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等情况;申报程序和推荐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申报非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系列的;2.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3.未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推荐的;4.中央驻宁单位、外省(区、市)驻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未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的;5.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不符合岗位结构比例要求申报的;6.不按规定时间、程序进行申报或报送材料的;7.上年度参评未通过且本年度无新增业绩的;8.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二、严格评审岗位结构比例

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20%申报评审,已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含正高和副高)少于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120%的可申报高级职称。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已超出岗位职数12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日期为202512月31日)方式择优推荐申报,逐步控制到岗位结构比例内。全区15家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点公立医院,在人员总量设岗后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比例内评审。对做出突出贡献、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人社部、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申报职称。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如实填《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附件3),统计表要详细填写本年度所有申报人员信息,退出人数应另附相关证明材料(已退出人员提供退休或调任等文件,待退出人员提供姓名、取得职称资格、退出原因等)。备案制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相关审核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数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不予提交。

、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一)职称评审向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全职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符合任职资格和年限要求的,入职满1年考核合格的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参评副高级职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援助服务)的优秀青年干部(人才),考核合格的,其经历予以认可,评审时予以倾斜,考核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

(二)持续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对福建来宁组团式帮扶人员,在宁工作期间申报职称评审的,按照福建省援外人员政策,可在宁免试申报参评。将自然科研系列正、副高级评审权限下放至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

(三)实行业绩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并能集中体现本人的专业学术水平。对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有效解决业内难题的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可作为申报人代表作,不受评审条件中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数量限制。

()加大重点领域人才倾斜力度纳入自治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名单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享受一次倾斜政策享受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截止时间为2027年。

宁夏援助非洲医疗队员执行援外任务一年期及以上期限人员,在出国前培训、援外期间及回国2年内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具体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中国(宁夏)援外医疗队员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人社函202422)行。

对作出突出贡献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宁人社发〔2022〕183号)精神,享受职称评审优惠政策,申报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报告,报告中明确申报人德能勤绩廉考核情况和推荐理由。

“组团式”帮扶期满考核优秀的,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享受一次优惠政策,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和自治区薄弱县(区)公立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组通〔2022〕39号)执行。

(五)用好基层职称评审优待政策继续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评审向基层卫生领域适度倾斜。对长期在乡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定向职称评审。

(六)强化病案首页数据提取和运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重视本单位病案系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病案信息系统,精准有效提取申报人员有关病案信息。基于病案首页数据,将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疗类和护理类共计44个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能力和水平。

四、优化职称评审方式

2025年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仍然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设置学术成果盲评、业绩述职答辩、评审表决等环节。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疑难病例和参加答辩的业绩成果,进行盲评,盲评结果分为  A、B、C 三个等次(其中 A为质量较高、B为质量一般、C为质量较低),盲评为C等次的不予进行答辩。盲评等次和答辩结果将作为专家评审会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使用规定的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查重超过40%,或在万方、知网等数据库检索不到的论文均不得提交高级职称评审会。加大对申报人学历、从事岗位、继续教育、疑难病例、论文论著等弄虚作假的核查和打击力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情形的人员,向用人单位进行通报,相关信息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明确有关申报要求

(一)关于年限和时间计算。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年限及所需其他材料取得时间截止202412月31日,“凡晋必下”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本通知印发之日。对于未按规定年限取得中级资格的申报人员,其任职资格取得时间顺延计算

(二)关于病案首页数据提取。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病案科、信息科和人事科共同配合完成病案首页数据提取。须详细阅读病案首页数据填报说明(附件4),各医疗机构自行完成病案首页数据提取。使用指定的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机构版>(附件5)对病案首页数据进行初步检测和校对,对核验通过的数据进行汇总(附件6),并认真《医疗机构一览表》《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附件78),所有病案首页材料形成数据包刻录成光盘,9月20日前统一报送

(三)卫生系列职称新旧两个条件并行使用。旧评审条件按《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发﹝2010﹞288号)、《自治区计划生育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发﹝2010﹞289号)执行,新评审条件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152号)执行。申报人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评审条件(新旧条件选其一),旧评审条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参照旧评审条件,全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有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在基层单位服务累计满1年的经历。参照新评审条件,医师类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应当有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累计1年以上(晋升副高级职称)和累计半年以上(晋升正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服务经历,其他类别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如有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半年以上的医疗卫生服务经历,可优先推荐(附件9)

参照新评审条件,各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设置本单位相应的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自治区标准。申报人需完成聘任现专业技术岗位以来规定的工作量要求,经单位公示后书面上报。

(四)关于继续教育。2025,申报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卫规发20253)要求,审验近5年(2020-2024)或取得现资格以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课和专业。公需课实行学时制,每人每年不少于  18学时。专业实行学分制,每人每年不少于25学分

区属(管)各单位于9月10日前携带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附件10)、医学教育学分年度登记表(自治区医学教育管理平台https://kjpt.wsglw.net/login.html?rand=1754294290555导出)和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计划表(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https://nxzj.chinahrt.com/导出),前往指定地点完成继续教育审核工作。

(五)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证明。以在职本科(大专)学历申报的人员,必须提供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证明材料以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为准。

(六)关于聘任文件。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文件,申报正高级职称须提供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七级文件。

、落实评审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 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对工作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评审、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按时报送评审材料。各地各单位所有推荐评审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截止时间9月30,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951-6035703、5030184。

邮箱:nxwsjkrc@126.com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情况登记表

3.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

4.病案首页数据填报说明

5.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机构版>(评审前发各单位)

6.病案首页数据

7. 医疗机构一览表      

8.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

9.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鉴定表

10.继续教育考核登记

11.解决疑难病例(重大技术问题)实例表

12.公示结果

1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情况表

14.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