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治区临床专科和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5-12-26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药政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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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及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县级薄弱专科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2026〕1413号)要求,我委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申报基础上,组织自治区有关专家分别依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标准》《自治区临床专科建设项目遴选标准》和《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评审标准》,对各地各医疗机构申报的相关层级专科分组进行了集中评审,最终根据评分结果,结合我区专科发展方向和各医疗机构专科建设实际,兼顾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精神、口腔等专科医院能力提升需要,确定了2026年我区国家、自治区级和县级薄弱专科名单。现公告如下,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日实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馈。
联系人:季楠
联系电话:0951-5054815
附件:1.2026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单
2.2026年自治区级临床专科建设项目名单
3.2026年自治区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建设项目名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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