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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治区临床专科和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5-12-26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药政管理处 阅读量:

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及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县级薄弱专科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20261413要求,我委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申报基础上,组织自治区有关专家分别依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标准》《自治区临床专科建设项目遴选标准》和《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评审标准》,对各地各医疗机构申报的相关层级专科分组进行了集中评审最终根据评分结果,结合我区专科发展方向和各医疗机构专科建设实际,兼顾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保健和精神、口腔等专科医院能力提升需要,确定了2026年我区国家、自治区级和县级薄弱专科名单。现公告如下,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日实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馈。

联系人:季楠   

联系电话:0951-5054815 

附件:1.2026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单

      2.2026年自治区临床专科建设项目名单

      3.2026年自治区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建设项目名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1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