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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市(县)拟推荐申报名单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6-05-20 来源:中医药管理处 阅读量: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2026—2028年周期)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发〔2026〕5号)要求,经市县自主申报、自评初审及自治区复核,银川市贺兰县、灵武市符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要求,拟推荐为创建单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1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电子邮箱:zyyglc326@163.com

联系电话:0951-5054131

受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凤悦巷159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