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2017-12-05 阅读量: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民主党宁夏区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双向转诊制度的建议》收悉。提案对我区双向转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客观、准确,给出的对策及建议针对性强。我委积极与协办单位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进行沟通,主动征询办理意见,现就提案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政策保障加大基层投入力度”的建议

围绕着大医院愿意放、百姓愿意去、基层接得住的目标,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县域内的就诊率达到83%以上。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近年来,自治区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务人员服务水平。一是全额保障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

保其正常运转,维护其公益性。二是加快城市和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自治区对各市、县(区)购买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统一按照5000元/平米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市、县(区)政府解决;在全区创建400家群众满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区7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达到标准化要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三是统筹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发了《2017年宁夏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暨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依托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补助资金,允许各市、县(区)统筹使用此项资金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急需的医疗设备。四是引导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施“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从全区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选派1000名中级以上专业人员对口支援11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7家中医院、212家乡镇卫生院和185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保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拥有2名以上对口支援人员。并鼓励引导城市医院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兼职兼薪。

(二)合力推进双向转诊实施。结合全区省级综合医改试点,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7年度全区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在现有村、乡、县、市、区五级分级诊疗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在农村和城市地区分别探索建立新型医联体。一是在农村地区,推进县乡一体化管理试点,通过选择托管、联

办、协作方式,采取“1+1”或“1+n”的形式,建立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有128家乡镇卫生院纳入县乡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门诊诊疗人次较去年同期上涨11.5%。二是在城市地区,通过整合城市医疗卫生资源,依托公立医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构建“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一体化的医疗服务联合体,建立综合医院专家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巡回诊疗和坐诊制度,通过建立科室对口扶持、医师多点执业、业务指导培训、区域信息联网、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等举措,实现医联体内分级诊疗、资源共享。截止2017年5月底,全区有11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综合医院建立医联体,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的63.54%。三是完善双向转诊的标准和程序。组建临床专家小组,细化上转下转标准;制定双向转诊指导原则,明确转诊程序。四是明确考核指标,建立监管制度。加强考核指标的连续监测,将分级诊疗实施情况纳入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对基层首诊率、下级转诊病人占门诊、住院病人的比例、下转率等指标重点监测,对落实不好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争取医保支持,将重点监测指标纳入对医疗机构的考核,通过调整医保费用结算方式约束医疗机构行为。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完善顶层设计。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实施意见》,对医疗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改革等四项主要任务做出了顶层设计。在医保支付方式上推进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按项目并存的复合式医保付费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下一步,将积极推行以按病种为主的复合付费方式改革,病种价格按照临床路径及历年实际费用测算并谈判确定、不设起付标准,支付范围不受三项目录限制,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70%-8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60%-70%,这个比例高于我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的实际平均报销水平,使更多群众受益。二是建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支付“差异化”政策。在住院报销方面,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医保住院支付比例最高达到95%,对二、三级医疗机构提高起付标准、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引导参保患者在基层就医,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三甲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65%左右;在门诊报销方面,充分发挥门诊统筹基金的引导作用,严格将门诊费用报销限制在基层医疗机构,合理设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报销额度,细化不同等级医保协议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三是建立就医转诊转院制度。除急诊急救、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肾透析患者不受限制外,其他患者一律实行分级转诊转院。对不按规定执行转院制度的,医保支付比例减半执行。四是完善基层用药衔接。出台了《宁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药物目录(2016年版)》,允许基层采购使用城市二级医院临床常用药物150个品种,满足了高血压、糖尿病等21种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患者在基层的临床诊疗用药,扩大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范围。

二、关于“加大双向转诊的宣传力度”的建议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专栏宣传、电子屏显示、院周会学习、印发宣传折页等途径,让医务人员和就医群众了解和理解建立完善双向转诊制度的意义,引导逐步形成患者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意识。各地各单位还要组织动员医务人员走进社区开展义诊或健康咨询活动,利用自有媒体并组织协调地方电视、广播、报社、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各界对双向转诊政策知晓率,助力分级诊疗秩序的形成。

三、关于“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建议

我委制定了全区《宁夏卫生计生事业和人口均衡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指导各地市建立并强化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建设。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围绕“一主三副”、“两带两轴”的空间发展新格局,规划建设“区域级、地区级、县级、镇乡级和村级”五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核心,强基层、优结构、提能力,促进防治结合、医养结合、中西医结合,推动系统整合和优质资源持续下沉,在宏观调控下,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床位、医师、护士、设备和信息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坚持科学有序发展,重在调整结构、促进均衡发展。

目前,我区医疗优质资源短缺、基层服务能力不足是造成老百姓看病难的主要原因。我委在适当布局自治区级优质医疗资源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同时重点发展市、县级专科医院和临床重点专科,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模式和就医秩序。

四、关于“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议

一是依托自治区公共云平台现有的网络及配套设备资源,利用卫生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共享患者病例信息和医院床位信息,落实双向转诊;实行预约挂号、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异地医保报销等信息互通。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放宽市场准入,支持社会力量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三是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村基层远程会诊系统。实施农村基层远程网络系统建设,为一般卫生院配置远程诊疗设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诊疗水平,方便农民群众在基层乡镇卫生院享受到三级医院专家的会诊服务。

五、关于“最大化的发挥基层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的建议

我们将继续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强脑卒中等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协同干预措施,规范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从医疗、预防、保健、健康管理等方面全程管理,减少患者再住院人次数,降低各类合并症发生,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加强人群致残疾病的防控,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对艾滋病、结核病等特殊困难人群药物免费供给。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针对重点人群,提供基本医疗、健康管理、转诊预约等服务。落实包保责任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全科医生负责制、首诊责任制。截止2017年6月30日,全区已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438个,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率30%,重点人群签约率60%,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100%。

随着上述政策措施的陆续出台实施,下一步,我委将督促各地落实双向转诊制度的各项政策,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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