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2017-12-06 阅读量:

戴秀英等11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好乡镇卫生院解决农民看病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用好制度把全科医生留在基层的建议。一是利用项目,抓好基层人才培训。2009年以来,利用国家补助中西部地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方向5年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583人。从在职的乡村医生、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大中专毕业生中,定向培养大专村医2680名。培训乡镇卫生院内、外、妇、儿、公共卫生等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7500多人次,社区卫生技术人员1800多人次,村医20415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60多名医生进行了1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二是对外合作,提升基层人才素质。与首都医科大学合作,为我区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骨干)48名;依托中日笹川医学合作项目,选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24名赴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地学习1-3个月,主要以口腔实用技术、老年护理、妇产科实用技术等临床实践技能培训为主;2015年,我区筛选了朔方路、碧水蓝天等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北京市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手拉手”合作项目。目前,已经选派了60名全科医生、护理人员及康复人员赴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习,拓展了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项目。

二、关于落实职称评定“凡晋必下”制度的建议。一是2016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卫生计生系统落实“凡晋必下”制度的指导意见》(宁卫计发[2016]67号),要求自2017年起,全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有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在基层单位服务累计满1年的经历;报考医师类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有在基层单位服务累计满半年的经历。通过“凡晋必下”制度的逐步推行,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了优质资源下沉,不断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二是自2017年起,自治区结合国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和“凡晋必下”工作要求,每年选派1000名医师,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并列入2017年政府民生实事之一。我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制定印发了《“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实施方案》,从全区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选派1000名中级以上专业人员对口支援11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7家中医院、212家乡镇卫生院和185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保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拥有2名以上对口支援人员。为确保人员按时到位,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管理办法》和《派驻人员平时考核手册》,以周记实、月小结、季评价、年总结的形式强化了对支援工作的督查和考核,确保对口支援活动全面落实到位。三是鼓励城市医院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4]54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宁卫计医政[2015]170号),鼓励全区城市医院医生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兼职兼薪、多点执业,多途径帮助基层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三、关于尽快调整和增加乡镇卫生院基本药品目录的建议。一是开放城市医院基本医保药物“下基层”。自2017年起,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药物目录(2016年版)》(宁卫计发[2016]246号),采购使用城市二级医院临床常用药物150个品种,适应高血压、糖尿病等21种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患者和儿童、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临床诊疗用药。二是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与满意机构创建相结合,会同财政厅制定下发了《2017年宁夏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暨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依托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补助资金,进一步推进了“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多方促进我区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

联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联 系 人:魏轶鹏

联系电话:5010923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