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3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2018-07-02 阅读量:

宁卫计函发〔2018〕330号

自治区妇联:

现就王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和帮扶工作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维护广大妇女的健康权益,促进我区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为广大妇女提供有效和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包括妇女常见病、“两癌”筛查和健康咨询等服务。

一、关于妇女常见病筛查。

妇女疾病的普查普治是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提高广大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健康问题,根据法定职责和政策要求,我区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始终将农村妇女病的筛查工作作为一项基本任务,每年对辖区内户籍人口中 20~64 岁妇女(包括农村留守妇女)进行阴道炎、宫颈炎、子宫肌瘤等妇女常见病进行筛查。近三年累计检查人数达211.36万人,妇女病筛查率达80%以上,对进一步改善农村妇女生殖健康状况,妇女常见病的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免费进行“两癌”筛查。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我区自2009年开始,为农村35-59岁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八年累计宫颈癌筛查112.8万人,确诊的癌前病变、原位癌及浸润癌患者共852人;累计乳腺癌筛查31.3万人,确诊的癌前病变患者9人、原位癌及浸润癌患者共257人。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区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三、规范健康咨询服务。

健康教育是提高公民健康素质的重要手段,我委通过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健康素养行动计划等,围绕群众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公益广告、健康巡讲、健康素养、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利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和妇女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增加心理健康相关内容的培训,培训相关人员,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加规范的健康咨询服务。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开展“六个一”健康传播活动,包括:开设一个健康栏目、打造一个新媒体传播、规范一个健康咨询、演好一台健康大戏、保证一场映前健康广告播放、建设一个健康教育基地。开展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依托12320热线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心理援助热线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便于农村妇女进行心理咨询和疾病咨询。

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发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摸清农村留守妇女底数,对农村留守妇女常见病、“两癌”筛查和健康咨询等服务做到全覆盖。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5026947)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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