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就尹东辉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宁夏中药材产业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中药材政策机制。
为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 统筹推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 建立了由自治区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协助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的自治区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夏中药材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明确了推动中药材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的任务目标,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中药材质量保障和生态种植。
着力打造宁夏南部地区中药材林下仿野生种植基地和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 从源头上保证优质中药材的生产。在彭阳县建成原生态种植基地 3 个共 15000 亩 ,开展柴胡、秦艽在退耕还林山地、荒山、荒沟仿生态种植技术示范。建立黄芪、黄芩和艾草示范与推广示范基地 3 个,分别建成黄芪种子资源圃 1 个党参复壮资源圃 1 个,筛选建成山杏规范化采集基地 1 个。在隆德县建成以柴胡、秦艽道地药材为主导品种的退耕区域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 2 个共 3300 亩。实施种子种苗繁育工程,推广机械化双覆膜育苗技术,建立黄芪、黄芩标准化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1 个,逐步实现种子种苗自繁自育标准化、道地性。在西吉县泽艾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瑞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4 家企业建设了黄芪、黄芩、 红花、秦艽等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 4 个 ;在宁夏瑞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黄芪、黄芩、金莲花等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 1 个。 2023 年,实施宁夏中药资源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圃和中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 开展药用苦味枸杞种苗繁育关键技术研究、中药制剂及中药材药理药效学研究。
(三)加强中药材对外交流。
组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12 家中药材种植、经营企业参加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共享联盟在天津举办的产业扶贫成果展和产业扶贫推进会, 设特装展位两个, 重点推介中宁枸杞、同心银 柴胡、隆德黄芪、隆德秦艽等道地、特色中药材品种。先后组织 11 家企业(合作社)5 家企业分别参加第八届、第九届中药材基地共建共享交流大会,在第九届中药材基地共建共享交流大会上,宁夏展厅展出了 42 种以枸杞为主的道地药材, 参会企业线上、线下与全国参会制药企业广泛交流实现需求对接,取得良好效果。 组织区内 2 家中医医疗机构、7 家中药企业等参加 2022 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会中医药展区活动,展出的宁夏枸杞、盐池甘草、同心银柴胡等 115 种道地药材和特色中药材备受瞩目。宁夏泰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世界韩人贸易协会北京支会签订了 3000 万合作意向协议, 此次服贸会为宁夏中医药企业提供了对外交流、密切合作的平台机遇, 达成的成果将继续落地生根, 为宁夏中医药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建设宁夏道地药材在线展馆。
依托国家“ 中药材供应 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了宁夏道地药材在线展馆。对宁夏优质品种、中宁枸杞及宁夏大宗药材进行宣传, 并提供最新的中药材供求信息, 为企业、农户提供在线的中药知识问答服务, 以及在线培训服务。目前, 已初步形成黄芪、黄芩、党参、艾草、板蓝 板等中药材覆盖种植、生产、初加工、仓储、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五) 开展中药资源普查。
开展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 ,出版《中国中药资源大典 · 宁夏卷》。建设了 1 个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 保存引种药用植物 128 种、野生药用植物 60 种。建设了 1 个以宁夏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金莲花、黄芪、甘遂、银柴胡、秦艽为主的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为区域内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繁育及药材生产提供了重要支撑。建设了自治区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中心,隆德县和中宁县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站,加强对枸杞子、甘草、银柴胡、黄芪等 15 个主要中药材品种资源监测和保护,提升中药材资源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 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部署及《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夏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把握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 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不断推动宁夏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全区道地中药材在基原、资源、种质、种植、质量评价、药理药效评价、大健康产品开发等方面存在的弱项问题,开展宁夏地区珍稀濒危药材、道地药材、地方特色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与规范化种植, 优化药材质量评价体系, 加快推进地方特色中药材资源开发与利用, 实现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同步发展, 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