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8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2023-08-18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处 阅读量:

施振忠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香港中药材合作的提案》收悉,结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信厅、商务厅等单位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策保障体系支持

近年来, 宁夏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力度,完善服务贸易政策机制,促进中医药等产业服务贸易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贸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区贸易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引领,支持包括中药材在内的对外交流合作。自治区工信厅也将充分发挥自治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在同等条件下加大对宁夏与香港中药材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从中药产业“链主”企业培育、重点项目建设贴息补助、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创新能力建设、基础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并深化宁夏与香港中药材合作。

二、高度重视与香港中药材加工合作

中药材加工及中成药生产是宁夏的一项特色产业、民生产业, 比较优势突出、产业链条完备, 具备与香港中药材开展合作的条件和基础。宁夏素有“西部药谷 ”称号,境内分布药用植物约994种, 其中属于重点药材品种155种(以药材种类计),占全国重点(498种植物药材)调查药材的31.1%;枸杞、甘草、黄芩、银柴胡、秦艽等特色重点中药材品质优良,形成南部六盘山区、中部干旱风沙区和北部引黄灌区3个特色鲜明的中药材种植带, 宁夏与香港中药材合作具备突出的资源优势。全区规模以上中药饮片及中成药企业有12家,中药材加工能力超过 10 万吨, 拥有152个中成药批准文号,金莲清热冲剂、板蓝根颗粒等中药保护品种竞争力较强; 启元国药、金太阳药业、多维药业等企业研发生产能力较强,具备承接香港方面的中药材技术转化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基础。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把包括中药材加工和中成药生产在内的医药行业列入自治区“ 六新”产业中的轻工纺织产业予以重点推动。自治区商务厅不断加强中医药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各地各部门也对相关中药材种植、加工等企业在税收融资、人才培育引进、土地供给方面予以优惠政策支持, 宁夏与香港的中药材合作的政策环境十分有利。

三、立足延链补链确立合作重点领域

香港有着中药材先进的科研体系、国际化市场营销体系、雄厚的资金优势, 宁夏则拥有优质的地道中药材和生产加工产业体系 ,中药材合作互补性强 ,空间大。按照共赢互惠、市场化原则, 着力在以下方面推进宁港中药材合作。一是优化中药饮片供给模式。依托香港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宁夏的资源优势、加工优势, 推进洁净饮片、破壁饮片等新型中药饮片, 鼓励发展中药配方颗粒, 推动中药饮片供给升级。二是开展经典名方二次开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8年、2022年先后两批发布125个古代经典名方,依托我区原药材资源优势和已形成的中成药产业基础,加强与香港方面合作,对已上市经典名方开展二次开发。三是加大现有药品功效主治或适应症研究。充分运用中医药辨证论治、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理论, 引导骨干企业与香港中药研究机构的牵手合作, 加快推进中药研发成果的转化利用,加强对现有特色重点品种的临床研究, 积极研究拓展现有中成药临床疗效, 夯实产业发展厚度。

四、强化宁夏知名中药品牌推介

我区注重运用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支持医药企业参加国际医药原料展等国(境)外展会, 对企业参展费用给予补贴,促进企业拓展国外市场。支持我区中医药企业、中医医院参加中国国际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服务贸易大会等展会, 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理念, 加强对外交流。强化宁夏品牌推介, 通过中阿博览会和境内外展会平台,加大对我区医药行业优势的宣传, 推动国际化合作, 为国外企业“ 引进来 ”搭建合作平台。据统计,2022年宁夏中药材贸易出口30多个国家,出口总值达28.2亿元。近年, 香港中文大学(港中大)携手宁夏医科大学等内地兄弟院校, 响应国家及香港特区政府对中医药发展的规划,推动“一带一路”及大湾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举办 “ ‘一带一路’ ”及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和现代化研习班等活动, 共同协作推动中医药及产业转化的持续发展。

宁夏是国家西北中药材的重要产地之一, 是“ 国家中药现代 化科技产业种植基地”之一, 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香港中医药事业历史久远, 有良好的科研基础, 也是香港的新兴产业之一。宁港两地中药材产业互补性强, 合作空间广阔, 发展前景光明。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香港的合作: 一是根据宁夏中药材生态区域分布, 打造中部干旱带沙旱生种质资源圃, 开展种子种苗繁育。收集保存中药材品种和本区域适宜主栽物种, 繁育主栽品种种子种苗, 引进主栽优良品种进行试验示范, 筛选适宜我区立地条件的品种, 开展中药材品种提纯复壮、良种繁育技术研究, 制定种子种苗质量标准, 开展珍稀中药材资源的野生抚育与人工栽培驯化研究,形成规模化繁育基地,为宁夏香港中药材合作提供种源支撑。二是支持引进香港中药材龙头企业在我区建设以甘草、黄芪、银柴胡等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聚集地和标准化示范基地, 建立稳固的产销关系, 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签订订单生产收购协议, 优先收购我区生产的中药材, 开展中药材收购、产地初加工、深加工、流通和销售全产业链服务; 同时,引进香港中药材龙头企业的先进设备研发中成药、功能食品、饮料、化妆品等产品; 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 GAP 、GMP 认证, 全面提升中药材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三是建立宁港合作交流机制,组织企业开展经贸活动。加强政府部门、商会、协会、企业间沟通交流, 积极开展协作, 搭建产销对接信息平台, 实时发布中药材市场需求、生产供应、质量标准、品牌建设、产销价格等信息, 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双方达成基地共建、合作销售、订单生产等合作模式,协商举办产销对接会、产品推介会等活动, 推荐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 带动两地农业经济发展, 提升香港企业和市民对宁夏中药材的认知度。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