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2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2024-09-06 来源:人口家庭处 阅读量:

黄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普惠托育服务示范县的提案收悉,经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研办,现答复如下。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全社会对婴幼儿托育的需求逐步攀升。近年来,我区始终把发展托育服务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以完善管理体系、探索多元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为着力点,把提升普惠托育服务能力作为完善生育配套措施、优化生育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促进全区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幼有所育”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完善托育服务体系。一是完善管理体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共同组建“一老一小”工作专班,研究“一老一小”工作问题,拟订促进养老托育服务措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加快推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实施五大行动20项工作措施。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委编办、民政厅、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备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市在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招生前制定本地区托育服务收费具体标准,引导各类托育机构特别是公办幼儿园托班做好托育服务收费管理。

二是完善标准体系。2023年启动地方标准《托育机构安全防范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工作,指导各地、各托育机构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关停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2024年,落实《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WS/T821—2023),指导托育机构开展年度自评估,启动地方标准《托育机构服务规范》编制工作。

优化托育服务发展环境。一是积极实施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自治区财政厅通过竞争评审方式,确定银川市代表我区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支持。通过积极努力,银川市成功从33个城市中胜出,入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支持范围。示范项目总投资2亿元,其中:中央支持1亿元,自治区财政支持2339万元。支持银川市辖区、县实施扩容、降费、提质“三大工程”,社区托育机构扩容、普惠托育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等18个项目,实现“三升三降九提高”发展目标。

二是实施优质服务托育机构试点补助项目。自2022年开始,全面实施了优质服务托育机构试点补助项目,对认定的自治区优质服务托育机构,每个托位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按实际收托数每个托位每月给予100元运营补助。已累计认定优质服务托育机构45家,共发放补助资金407.98万元。充分发挥试点带动效应,促进托育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三是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5474万元,撬动地方政府投资6046万元,带动社会力量投资1720万元,建设5个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9个公办托育机构、10个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收托2-3岁幼儿。利用社区闲置办公用房建设托育机构,对辖区婴幼儿普惠入托。探索单位办托,在多个用人单位设置托育点,石嘴山监狱、银川景博学校获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四是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推动托育行业加快发展,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在2025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企业提供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企业还可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及自治区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税额的50%减征“六税两费”等税费支持政策。自治区财政厅已会同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述减税降费政策,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红包”精准惠及市场主体,政策红利效应足额释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供电、供水、供气、供暖企业做好贯彻落实和动态管理工作,切实减轻托育机构运营成本。

强化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育婴员、保育员等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培训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畴,支持企业和就业重点群体开展托育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在宁夏新商务高级技工学校、银川市技工学校、宁夏青松技工学校等7所技工院校开设护理专业,在校生人数为2979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5.97%,重点培养育婴员、保育员专业人才,以校企合作模式为重点,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由学校推荐至合作企业顶岗实习,进一步检验所学理论知识,通过不断实践,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2022年11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准则(试行)》(下称《准则》),明确了托育服务职业行为规范。在严格落实《准则》的基础上,我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要求,正在积极探索建立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和淘汰制度。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普惠托育服务示范县的建议很中肯,对我区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普惠托育服务行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我委已于今年5月谋划开展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自治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以及《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自治区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示范创建活动审批。同时,联合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细化普惠托育支持措施,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