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2024-09-06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量:

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现就周晓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10个部门会签印发了《关于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制报告制度在医疗系统落实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相关职责。举办全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班,深化医务人员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理解和掌握。

(二)强化青少年心理健康专业保障。一是指导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制作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视频等材料,开设《心灵相约健康同行》专栏,加强科普知识宣传。二是联合教育厅在五市13个项目县(市、区)83所学校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进行抑郁症筛查,2023年共筛查儿童青少年10万余人,筛查阳性率25.16%。三是加强医校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进校园活动,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做好心理援助。2023年与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工商技术学院等7所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心理评估1000余人,心理干预和药物干预100余人。四是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在宁夏心理援助热线专设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组,配备心理专家24小时畅通服务,在线对老师、学生及家长给予心理支持,开展心理干预。

(三)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宣传。制定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分工方案》,要求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心理问题防治宣教和援助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指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

二、下一步工作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委将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进一步加大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强化制度落实,提升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