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3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2024-09-06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量:

吴庆秋、陈中伟委员:

《关于防控重大慢病建立医防融合新模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大慢性疾病是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慢性病发病、患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群众慢性病疾病负担日益沉重,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给患者及其家庭、社会和政府带来了严重的疾病负担。重大慢病建立医防融合新模式是慢病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全力推进医疗体系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提案着眼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也是对相关单位、部门更好履行职责的监督和促进。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有关要求,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健全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医疗机构重大慢性病防治职责。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通知》(宁卫〔2024〕24号),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做好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落实死因监测、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登记、心脑血管急性事件报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例、伤害病例登记报告,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和质量控制等工作。负责执行国家、辖区内慢性病防控规划和方案要求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承担常见慢性病防治管理、疑难病例诊疗基层诊疗技术培训和指导等,开展慢性病相关研究工作。联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与健康管理工作,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紧密协作,开展医防融合科研项目合作。

(二)建立健全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独立设置公共卫生科,作为医院一级科室和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综合管理、组织协调、人员培训、质量评价,组织制定医院内部公共卫生有关规章制度、责任分工、工作流程、考核标准等工作。《通知》中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评价,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报告,通报考核结果。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医疗机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指标体系,推动医防协同发展,形成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服务更加规范、保障更加有力的医防融合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医院三级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在全区二级及以上医院应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公共卫生、应急、医务、护理院感、门诊、急诊、重症、感染、检验、财务、总务后勤、科教等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保障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开展。

(三)积极推动重大慢性病防、治、管一体化管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康宁夏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健康宁夏行动(2019-2030)》,2021年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宁夏重大慢性病机会性筛查干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宁夏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医疗机构机会性筛查干预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宁夏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机会性筛查患者及高危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在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心血管病、脑卒中、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癌、上消化道癌症(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机会性筛查。自治区级层面以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专业技术牵头单位,在县域层面,发挥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或区域紧密型医联体作用,从专业层面,协调发挥专科联盟和专家工作组的作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疾病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建立全区上下联动的重大慢性病医疗机构机会性筛查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加强优势互补推动医防合作,以重大慢性病防、治、管一体化管理为主线,通过“机会性筛查信息平台”,加强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高效协同,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一体化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实现慢性病早期筛查、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推动慢性病“防、治、管”协同发展。

(四)推动构建分层分级分流的重大慢病诊疗体系。明确重大慢病专业技术牵头单位、县(区)域紧密型医共体(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落实自身功能定位和职责,积极引导群众首诊在基层,主动开展按病种诊疗、预约诊疗、网上诊疗。牵头医院主要承担县(区)域内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诊治,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患者接诊比例,主动将常见病、恢复期和康复住院患者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治疗,通过医共体(医联体)内建立上级医师下基层坐诊、定期巡诊、远程会诊等机制,取消基层门诊处方费用限额,对慢性病实行“长处方”制度,促进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

(五)强化重大慢性病防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成立重大慢性病机会性筛查干预管理专家工作组,组建了高血压和心血管病、脑卒中、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癌、消化道癌及重大慢性病机会性筛查干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7个专家工作组,2023年根据业务需求及人员变动情况,对各专家工作组成员进行了调整。专家工作组成员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组成,从不同专业领域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疾控机构开展重大慢性病机会性筛查工作。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参加癌症、高血压、慢阻肺等诊疗方案培训;依托国家中转项目对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进行重大慢性疾病项目技术培训;联合14部门印发了《健康宁夏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明确要求“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作为自治区级技术支持单位,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指导各市、县(区)加强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设,定期开展业务指导,确保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区重大慢性疾病防治机制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重大慢性疾病的预防救治能力持续提升中。

(六)推动重大慢性疾病防治关口前移。组织开展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机会性筛查和人群筛查。确定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为心血管疾病、高血压、慢阻肺、肺癌防治技术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医院为脑血管、消化道癌症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糖尿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承担重大慢性病筛查干预、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和区域紧密型医联体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和区域紧密型医联体要广泛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动员目标人群主动参与慢性病筛查,建立确诊病人、高危人群档案,落实高危人群和患者随访随诊管理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动重大慢性疾病防治力量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七)建立长效机制助力重大慢性病防治可持续发展。一是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本地区重大慢性病极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重大慢性病筛查干预管理和综合防控策略与措施实施,定期开展重大慢性病筛查干预管理效果考核评价。二是建立公共卫生医师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公共卫生医师由单纯的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者转变提升为辖区居民的健康管理者。充分发挥牵头医院专科优势,为区域内慢性病筛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融合,鼓励建立县域内重大慢性病等专病医防中心,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强化重大慢性病防治,不断完善医防融合模式,全面提升重大慢性疾病的预防救治能力。一是紧跟《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积极推进心脑血管防治行动、癌症防治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重点人群,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慢病健康问题。针对重大慢性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强化培训、督导评估、技术指导、宣传引领等为手段,把慢性病综合防控政策融入所有政策,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医防融合,积极推进覆盖儿童疾病、妇女两癌、眼病、老年病、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癌症、糖尿病的防治中心建设,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用科技为引领,助推慢性病防控可持续发展。针对重大慢性病防治和全民健康保障需求,围绕重点慢性病防治技术,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将慢病防治技术、策略、方案纳入体系化推广路径,实现慢性病防控技术的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的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