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6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2025-07-02
来源:老龄健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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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
现就吴建全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外经贸合作促进宁夏产业发展的提案》(464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关于“宁夏在健康养老等‘六优’产业上与上海及长江中下游地区加强合作,提升发展空间”的建议
近年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围绕健康产业发展,加强与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协作,在卫生健康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务实交流合作。坚持“请进来”和“送出去”相结合,宁夏医疗卫生机构每年选派800名左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才,赴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地进修学习,为宁夏培养了一大批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加强医疗机构学科建设,通过每年柔性引进区外医疗帮扶团队80个左右,开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帮带,较快提高了医院专科建设能力。深化拓展闽宁医疗卫生协作,以5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为重点开展“组团式”帮扶,拓展对2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医院开展长期驻点帮扶,福建对宁夏支援医疗卫生机构已达29家,每年安排100人左右开展驻点支援。通过加强与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协作,培养了一大批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为我区健康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下一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立足本职工作,加强与福建、上海卫生健康委对接,深化医疗卫生协作,推动我区形成山川共济、区域联动的人才培养新格局,促进健康事业与产业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