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2025-09-05 来源: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 阅读量:

杨文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红寺堡区建设人民医院综合楼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按照《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五”规划》,我委分别于2009年投资2.6亿元新改扩建18个县级医院,其中包括红寺堡区人民医院;投资2900万元改扩建14个县级急救中心,其中包括红寺堡区急救中心;2016年投资3600万元,实施红寺堡区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2020年投资1100万元,开展建设红寺堡区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同时,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编制床位数474张,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床均建筑面积指标“200-499张床位应配置113平方米”,经测算,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建筑面积应设置5.36万平米,目前医院占地面积5.21万平方,仅有1500平方米建设空间,基本符合县级医院建设标准要求,若继续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则存在明显超规模、超标准建设问题。

二是“十四五”期间,每年我委按照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和“千县工程”工作要求,协调安排福建晋江市安海医院、惠安县医院和宁夏医科大学总院、吴忠市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1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支援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已协调安排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赴北京、上海、福建等地三甲医院进修学习,拨付京宁精准帮扶与合作资金、人才培养资金和“组团式”帮扶奖补资金200余万元用于医院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在“十五五”期间重点关注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谋划争取相关项目支持,提升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