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校验和变更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0-06-09
来源: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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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校验和变更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核准,现将永宁县人民医院校验、放射诊疗校验、法人变更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永宁县人民医院
原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杨新斌
原医疗机构负责人:杨新斌
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 李建平
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为: 李建平
校验结论:校验合格。
放射诊疗校验结论:校验合格。
校验期至:2023年6月5日,应提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