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校验和变更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0-06-09 来源:行政审批办 阅读量:

永宁县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校验和变更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核准,现将永宁县人民医院校验、放射诊疗校验、法人变更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永宁县人民医院

原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杨新斌

原医疗机构负责人:杨新斌

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 李建平

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为: 李建平

校验结论:校验合格。

放射诊疗校验结论:校验合格。

校验期至:202365日,应提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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