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校验和变更公示
发表时间:2020-06-09
来源: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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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校验和变更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核准,现将吴忠市红寺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执业地点变更、法人变更、诊疗科目变更和校验的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原医疗机构地址:红寺堡区金水街41号。
变更医疗机构地址为:红寺堡区弘德街北侧H-3。
原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董永红
原医疗机构负责人:董永红
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马启福
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为:马启福
增加牙椅:1张。
增加诊疗科目:口腔科:口腔预防保健专业;康复医学科。
校验结论:校验合格。
校验期至:2021年6月5日,应提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