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9-09-30 来源:行政审批办 阅读量:

宁卫审批〔2019〕10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你单位《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表》收悉。根据《大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规划发〔2018〕12号)和《关于发布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8〕41号)规定,经现场评审和2019年第12次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配置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128排)1台。现批复如下:

一、配置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王龙成。

所有制性质:全民。

设备配置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阶梯配置机型:临床研究型。

二、日常监督管理由银川市卫生监督所承担。

此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