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银川国龙医院增设血液透析室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9-11-05
来源: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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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卫审批〔2019〕115号
银川国龙医院:
你单位《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经现场评审和2019年第13次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增设血液透析室,血液透析机15台。
你单位所批科室成立后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保证临床安全、优质、有效。
此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8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