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公示
发表时间:2021-07-16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办
阅读量: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8〕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宁卫规发〔2021〕7号)规定,核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作为医院的第二名称。现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机构第二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互联网医院。
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法定代表人:王龙成。
服务方式:增加互联网诊疗。
日常监管由银川市卫生监督所负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8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