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2-0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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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重疾防控办〔2015〕4号
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4]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的通知(可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疾控中心网站下载。)
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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