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表时间:2019-01-17 来源:办公室 阅读量:

我委依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安办〔2019〕6号)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组织推荐,现经2019年委党组第3次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推荐意见:

201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201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干部周景刚

现对以上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若对推荐意见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方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月16日-1月22日)。

联系人:张晓明 联系电话:15709681177

邮 编:750001 通信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