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9-01-25 来源:妇幼处 阅读量:

关于推荐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妇联《关于评选表彰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委直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推荐、组织考察、党组会议研究,拟推荐自治区人民医院妇产科、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为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自治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张颖副主任医师、委机关妇幼处张文霞副调研员为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现对推荐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月25日至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监察室反映。

联系人:张晓斌

联系电话:0951-5054035

邮箱:nxfs75@126.com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