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9-01-25
来源:妇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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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妇联《关于评选表彰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委直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推荐、组织考察、党组会议研究,拟推荐自治区人民医院妇产科、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为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自治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张颖副主任医师、委机关妇幼处张文霞副调研员为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现对推荐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月25日至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监察室反映。
联系人:张晓斌
联系电话:0951-5054035
邮箱:nxfs75@126.com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25日